抗税罪有结果加重犯吗

  这个是可以存在的。

  抗税罪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公开抵制、对抗的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国刑法中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的一种。

  主要特征是:

  (1)犯罪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法规,采取公开对抗的方法,抗拒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认定情节是否严重,主要看抗税的数额、手段及造成的后果。

  (3)犯罪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具有逃避纳税非法获利的目的。

  (4)犯罪主体可以是负有纳税义务的一般公民、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关于直接责任人员的含义,参见偷税罪。

抗税罪罪数(抗税罪案例)

  对于结果加重犯的理解,刑法理论中有广义说和狭义说。广义说认为,因一个基本的犯罪行为,故意或过失地造成了加重结果时,只要刑法有加重其法定刑的特别规定,就可以视为结果加重犯。按照此说,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既可以出自故意,也可以出自过失。狭义说认为:因基本的故意行为而发生了超过其故意的加重结果时,刑法规定了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按照此说,结果加重犯的成立必须有三个条件:

  (1)行为人对基本犯罪有故意,但对加重结果无故意。

  (2)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3)行为人对结果的发生可能预见。大多数学者赞成狭义说。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对于抗税罪,这个主要所涉及到的处罚中,其实包括了结果加重犯,这个要考虑到自己的结果造成的程度,对于结果造成的程度比较严重的话,可能会被判无期徒刑,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