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轻重伤鉴定多长时间出结果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的,如果申请伤情司法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十八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伤残鉴定委托方式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1、受害人自行选择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交通事故轻伤重伤鉴定(交通肇事轻重伤鉴定时间)

  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这种方式,对方有时会不认可,此时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费时费力。所以,当事人若选择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不接受的风险。

  2、受害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定

  受害人可以在起诉时向法院申请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法院接受申请后首先会征求双方意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这种方式,对受害者来说各有利弊,因为伤残鉴定结论一般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很难被推翻,但是若结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可能会给受害者造成比较大的损失。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规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伤情进行鉴定的,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后,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臻睿律师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