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的期限是什么
1、用人单位对以下情形的裁决不服,不能起诉;劳动者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2、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二、劳动仲裁流程
申请、受理、开庭、调解、裁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矛盾纠纷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机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解,做出仲裁意见。如果一方不服劳动仲裁结果,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在规定的期限内,司法机关应当及时对提出的劳动诉讼案件做出判决。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