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举证期限怎样确定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举证期限,按以下情形确定:

  (1)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2)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期。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被告要求书面答辩的,人民法院可在征得其同意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答辩期间。

  人民法院应当将举证期限和开庭日期告知双方当事人,并向当事人说明逾期举证以及拒不到庭的法律后果,由双方当事人在笔录和开庭传票的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捺印。

  当事人双方均表示不需要举证期限、答辩期间的,人民法院可以立即开庭审理或者确定开庭日期。

  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有哪些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4、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人民法院不得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将普通程序转化为简易程序。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准许,但不得超过十五日。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臻睿律师www.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

简易程序举证期限从哪天开始计算(简易程序举证期多少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