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强制措施由什么来设定

  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

  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条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

  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来进行设定,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或地方性事务的事项,可以由行政法规进行设定。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

行政强制措施依据什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