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董事会可否驳回股东派生诉讼

  董事会不是司法机构,不有驳回股东的派生诉讼,只有人民法院有权驳回起诉人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范围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裁定书应当写明裁定结果和作出该裁定的理由。裁定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口头裁定的,记入笔录。

董事会可以决定股权投资吗(董事会可以直接做书面决定吗)

  二、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派生诉讼的,公司董事会只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不是司法机关,无权驳回起诉请求,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权驳回诉讼请求。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