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许经营合同无效怎么办

  1、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按以下情形处理:

  (1)、因合同取得的财物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

特许经营的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的认定)

  二、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别

  尽管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都会因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而使合同自始不生效力,但是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仍存在明显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从内容上看,可撤销合同主要涉及意思表示不真实的问题。

  第二,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而且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撤销权人亦可以不要求撤销合同,而仅要求变更合同部分内容。

  第三,对可撤销合同来说,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必须符合规定的期限,即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合同即为有效。可见,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除斥期间。《民法典》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但是,无效合同因其为当然无效,不存在着期限的限制问题。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后,特许经营合同无效的,因合同取得的财物应当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