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般要通过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划拨取得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程序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方式有(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与出让限定条件有无实质性冲突、是否改变土地用途、成交价格是否合理,必要时进行国有土地使用权估价;

  (4)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5)登记发证。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有建筑物的,要约定建筑物转让的内容;

  (2)向县以上国土部门提交转让申请;

  (3)国土部门依法审查批准,审查内容为是否符合转让条件、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4)受让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经批准不需办理出让手续而将转让费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

  (5)缴纳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等有关税费;

  (6)登记发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而有偿取得的方式包括出让、租赁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