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签完买卖合同被法院保全怎么处理

  1、如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不应查封的情况,如购房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没有过错的,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可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查封法院解封。

  2、如卖房人隐瞒事实,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则可要求卖房人返还购房款并赔偿损失。

  3、如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法院协商,让卖房人或自己提供其他担保财产。提供其他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房屋解封后,双方可继续交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

  (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房子买卖合同签署后房子属于谁(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可以反悔吗?)

  (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

  (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于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实际上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如果遇到了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却发现房屋被法院保全的情况,往往需要根据具体问题来进行分析,但不管怎么样,最终都不能够在法院保全的前提下直接进行交易, 情况复杂的建议可以联系律师,臻睿律师www.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