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执行案件结案方式是什么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驳回申请。

  2、法律依据:《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十四条,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一)执行完毕;

  (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三)终结执行;

  (四)销案;

  (五)不予执行;

  (六)驳回申请。

  第十五条,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或者是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执行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可以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执行完毕应当制作结案通知书并发送当事人。

法院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规定(法院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有哪些)

  二、行政案件如何执行

  1、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2、申请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申请。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己执行,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