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服的上诉期是多久

  1、对房屋拆迁补偿不服的上诉期是十五日。对于行政机关实施的拆迁行为,相关主体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遇到房屋拆迁维权的方法有哪些

  1、听证,在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开发布并征求意见时,我们可以申请听证,提出维权意见。

  2、评估报告复核和鉴定,在收到评估报表后,如果当事人对评估结果不满意的,可以申请10日内向房地产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4、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对房屋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5、信.访,如果通过行政救济途径和法律救济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的,那么还可以通过信.访来维权。建议大家选择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

拆迁行政上诉状原告范文(拆迁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