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法人代表民事活动,谁来承担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民法典中法人代表民事活动,谁来承担责任(民法典中法人代表民事活动,谁来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的定义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六十二条 【法定代表人职务侵权行为的责任承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二、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如果法定代表人有过错的,法人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