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有哪些种类

  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种类有:

  (一)金钱债权

  (二)可转化为金钱债权的债权

  (三)将来债权

抵押权 担保权顺序的区别(抵押权 担保权顺序怎么排)

  (四)罹于诉讼时效的债权

  房地产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

  4、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

  5、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者不适当履行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害而支付的赔偿费用。

  6、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指抵押权人因行使抵押权而支出的费用,比如拍卖费、变卖费、诉讼费等。

  一般来讲,房地产抵押担保的债权应当包括以上几项,但如果双方当事人在抵押合同中约定只担保其中几项,那担保的范围应当依合同约定确定。

  抵押权的机能在于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受清偿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以抵押物折价或变价的价款优先清偿债权,因此抵押担保的债权多为金钱债权。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三六九律师网www.zhenruikeji.com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