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主委员会损害业主利益怎么办

  1、业主委员会损害业主利益,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相关损害业主利益的决议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定的效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二、业主委员会有什么职责

  业主委员会有以下这些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三)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五)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六)督促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七)组织和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八)调解业主之间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九)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三、业主委员会自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自行终止:

  (一)因物业转让、灭失等原因不再是业主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业委会损害业主利益业主起诉(业主委员会坑害业主)

  (三)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四)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规定的其他情形。

  通过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业主委员会损害业主利益,业主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撤销业主委员会作出的相关损害业主利益的决议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到我们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网站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