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事业单位、相关部门:
为了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对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信息要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为各类人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二、严格招聘程序
- 招聘计划申报 各事业单位要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事业发展需求,制定合理的招聘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岗位设置的必要性、合理性,招聘条件的合法性等。
- 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应通过官方网站、政府公告栏等多渠道发布,明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方式、考试考核办法、聘用待遇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得少于规定天数,确保应聘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准备。
- 资格审查 建立严格的资格审查制度,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进行细致审查。不得放宽或变更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保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符合岗位要求。
- 考试考核 考试应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环节,根据岗位特点合理确定考试内容和权重。笔试要注重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的考查;面试要确保程序规范、评分公正。同时,可根据岗位需求增加技能测试等考核内容。
三、强化监督管理
-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应聘人员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相关部门要及时调查处理。
四、完善聘用管理
招聘工作结束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应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
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关系到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通知部门]
[通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