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的职责与形成是怎样的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会的成员都是由选举产生的。凡持有股票的人都可以称为股东,但股东不一定是董事,董事中也有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股东,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也由选举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第一百零九条 明确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董事会的主要职权)

  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即可成为股东,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所持有股票的多少。股东之间在法律地位上是相互平等的。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的董事比较多的话,就可以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的职责就包括负责召集股东召开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方案以及内部的管理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