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切身利益。
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是关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等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共同财产。
在分割原则上,一般遵循均等分割的原则。但也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如果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例如全职在家照顾家庭、老人和孩子,在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向其倾斜。另外,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对于一些特殊财产的分割也有特殊规定。例如,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总之,离婚财产分割既要依据法律法规,也要考虑到实际情况中的公平与合理,确保双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