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本人签字后不认承怎么办?

  (1)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

  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并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自主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

  (3)诉讼解决。

  通过打官司解决,它指纠纷当事人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判决或裁定,通过当事人对生效裁判的自觉履行或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而解决纠纷。

  二、借条满足哪些条件才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四)履行了出借义务。

借条本人签字后不认承怎么办(对方有借条,但我不认可)

  三、借钱不还债务人不承认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四、借钱不还债务人不承认向法院起诉需准备哪些材料?

  1、民事起诉书。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法定(指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5、如委托律师诉讼的,则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和律师证复印件。

  五、借钱不还债务人不承认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

  (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者权利承受人;

  (4)义务人没有按期履行义务;

  (5)属于执行法院管辖。

  正常情况下,借条中应该有出借人的亲笔签名,对于出借人来讲,如果本人在借条上签了名字,但对方并没有履行出借义务,如果被对方起诉,被告方也有答辩的权利,针对原告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可以进行反驳,甚至可以提出反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