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产经营的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1、生产经营的收益,若产生于双方结婚登记前的情况下,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若产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情况下,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此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投资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性收入(投资属于生产经营活动)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商标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一定,无论什么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是要看取得时间,商标专利也不例外。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婚后的财产公证,除非女方同意放弃对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分割,否则公证处也不可能给男方公证。

  1.婚姻存续期间,男方以个人名义取得的商标权与专利权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2.至于婚后的财产公证,除非女方同意放弃对商标权和专利权的分割,否则公证处也不可能给男方公证。

  3.其实分割没有难度,有难度的是对商标权和专利权的估价,无形资产的估价一直是个难题,现在有无形资产评估的专业机构,你可以再深入的了解一下再说。

  如果男方取得的商标权和专利权价值较小的话,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毕竟评估也是要另外收费的。

  如果说工资、奖金属于夫妻的劳动所得,那么,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既包括劳动所得,也包括大量的资本性收入。这里的“生产、经营收益”,既包括农民的生产劳动收入,也包括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益。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