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参与出资经营的企业

  夫妻以共有财产共同投资设立合伙企业,在夫妻离婚时,可以将夫妻在企业财产中所占比例的价值计算出来,然后进行分割。对于合伙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如果夫妻没有进行财产约定,合伙企业中的投资比例不能作为双方离婚时财产分割的比例,而应将夫妻全部投资额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

  (1)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读合伙企业出资的,该合伙企业中的财产应为出出资人的婚前财产。

  (2婚后,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或婚后个人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合伙企业出资的,为一方个人财产。

  注:以上两种情况下的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发生财产分割,但是对经营企业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则离婚的时候只对这部分收益进行分割。

  3、夫妻共同财产,以一方名义出资

  (1)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2)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3)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4)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合伙企业的资产不仅仅是资产,还可能意味着一般乃至无限债务,因此,在考虑分割另一方合伙企业份额还是不分割而是要求适当补偿的抉择上,离婚当事人应慎重考虑。

  二、离婚时合伙企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1)夫妻离婚时合伙债务的分担问题。夫妻离婚导致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既包括合伙时投入的财产和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也包括合伙期间的债权和债务。如果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退伙人应对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因此,夫妻离婚时可导致非合伙人一方承担相应的债务。

  (2)退伙结算时涉及未了结事务的处理。夫妻在离婚诉讼中因涉及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而影响离婚案件的处理时,法院可就夫妻离婚问题先行判决,其离婚所涉及的财产分割问题待未了结事务了结后再行处理。

夫妻离婚合伙企业份额(合伙企业出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