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起诉离婚共同房产该如何处理
1、女方起诉离婚共同房产的处理:离婚时共同房产夫妻之间可以自行通过离婚协议进行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通过判决分割。女方发现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属于有过错的行为,法院判决房产分割时会适当照顾女方,让男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该套房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财产分割协议的无用情况有哪些
在以往的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协议中大多会出现三种无用约定,绝大部分夫妻处理共同财产时都会陷入以下误区,从而影响财产分割的结果:
1、财产归子女。实际上,这些财产仍然由父母掌控,从法律上看赠予没有履行,所以大部分被认定无效。
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所有,但实际没有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
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等同于限制离婚自由权,而被认定为无效。
在进行离婚时,大多数人会选择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办理离婚,但是也会有许多夫妻在离婚时会因为对共同财产分割比例方面产生纠纷,这时候就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了。那么法律在审理和进行财产分割时也会遵循公平和照顾非过错方的原则,但是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到法律咨询网www.zhenruikeji.com咨询专业律师。